二是健全普惠性保障机制。推动各地进一步健全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特别是标准偏低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标准,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合理确定相应教师工资收入,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是完善幼儿园规范监管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资格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等不规范办园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动态督查。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园财务监管,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
四是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推动各地把民办园纳入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采取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高民办园保教质量。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10月13日
本文转自教育部网站。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文章来源:《幼儿教育研究》 网址: http://www.yejyyj.cn/zonghexinwen/2021/1117/1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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